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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南城户口回迁时,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弄啊?

发表于2015-06-23
标签:政策 迁出 资料 中心 户口 

我当初因为考了内地公务员,于2010年将户口从南城新城居委会迁出(我妻子、孩子的户口继续保留在南城新城居委会)。进入体制后感觉有点不太适应,想将户口重新签回南城新城居委会,与老婆孩子的户口放在一起。


按照现在的政策,只能够以夫妻投靠的名义迁入,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了解到需要资料中有一项是:迁入地镇街(管委会)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。我到新城居委会咨询,给了我一份《计划生育证明》,要我回我现在户口所在地注明迁出地意见。我拿着证明回内地,内地计生部门就不敢贸然给我盖章。


原因是我妻子、小孩的户口资料都在东莞,内地没有任何资料可查。我又跑回新城居委会,跟负责计生的同志解释:我老婆孩子的户口都在新城,而且我妻子是做了绝育手术的。现在就我一个人的户口在内地,而且也是从这里迁去的,只想迁回来,跟老婆孩子在一起。工作人员就不乐意了,说你不证明你没有违反计划生育,我怎么跟你证明。也许工作人员说得没有错,可是我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去超生呀,怎么去违反计划生育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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