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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政策】东莞“限售”细则出炉!4月11日零时前已网签不受“证满2年”限制!

发表于2017-04-19

限购升级后东莞二手房转让细则出炉。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“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交交易”条款限制。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,须在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。刚刚,东莞市住建局、房产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二手房转让和赠与执行时间点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
《通知》对限购升级政策进行了补充。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《不动产权证》,均不受“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”条款的限制。


但是,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须在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。


另外,关于“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,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;接受赠与的,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”条款,也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
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,通过赠与方式转让(须取得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)住房的,不受此条款限制;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,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,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,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。接受赠与的住房,须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。


另外,因办理不动产的变更、更正、补证、换证等业务导致出证时间发生变化的,应以同一不动产权利人第一次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的登记日期为准 。


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,未完成 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(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帐原单件,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以认可),其购房资格按东府办【2016】86号文认定(即2016年10月7日东莞“限购令”执行)。


原文如下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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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7-04-19
东莞土豆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【政策】东莞“限售”细则出炉!4月11日零时前已网签不受“证满2年”限制!”已被设置为固顶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7-04-19
东莞土豆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【政策】东莞“限售”细则出炉!4月11日零时前已网签不受“证满2年”限制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7-04-23

控制了,请问房价有下来了吗?

发表于2017-04-24

发表于2017-04-26

睡一觉买房的资格都没有了 ,房价什么时候会降

发表于2017-04-27

石湾商品进价7500,园洲别墅进价才8000,需要了解VX:1341425394

发表于2017-04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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